公司治理
绿科董事会负责维持绿科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高水准公司治理。董事会将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保障股东利益及集团财务业绩作为其职责的核心。
公司治理报告通过2012年公司治理的具体数据详细描述了集团公司治理实践。该报告可在年报中阅览。
检举政策
举报范围
举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 集团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上的严重失职
- 作假、欺诈、腐败、行贿、偷盗及滥用公司财产及资源
- 违法行为
- 对严重利益冲突情况的不披露行为
- 在准备、检查、审计或复审过任意财务报表或记录的过程中误导、欺诈、操纵、威胁或欺骗任何内部或外部的会计或审计人员
- 任何造成集团财产或非财产的损失,以及损害集团形象及声誉的不当行为
- 蓄意隐瞒上述不当行为
举报程序
投诉处理
- 所有投诉都将直接送达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主席将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审核,与检举者面谈,如有需要,他将依据自己的判断或其他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决定是否对被检举事件展开调查.有的问题则只需要协商解决,不需要另行调查。
- 如需要调查,审计委员会将直接对被投诉事件展开独立调查。所有检举人都有义务配合调查
- 调查报告将上交审计委员会,适当的情况下,由集团总裁、副总裁及首席财长审批。最终报告及处理建议,将由高层管理团队发出执行。调查结果及裁决将上报至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下一步行动
告知投诉人
- 问题提出的14天内,检举人将被告知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于本政策所规定的举报范围
- 如反映情况不属于举报范围,在有新的相关信息提交前,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但所反映的问题将会被记录备案到由总裁办保管的档案中